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出台“20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通知》提出,全面对接落实江苏省“苏政42条”政策措施和扬州市“42+8”政策实施细则,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设立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对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咨询诊断服务、标杆示范创建、领军服务商培育等予以支持;全年投放不低于20亿元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延续至今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企业,经申请将缓缴社保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通知》明确,帮助减轻企业负担,减免计量检测费用,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检测免费;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市级重大工业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降低物流成本,为全区快递小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协调寄递企业为快递小哥办理工伤保险;加强对农村物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更新物流设备、搭建信息平台、培养物流人才。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鼓励大型综合体举办各类促销活动,设立区级商务发展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通知》强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正在申报的省级重大项目,深入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推动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促进工业用地更好更精准地向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倾斜;实行“分级保供、市区统筹”的保障机制,开设急、重项目用地审查“绿色通道”。
《通知》还对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提升政府服务等作出相关规定。支持外贸企业“出海拓市”,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20%补助,对展品运输、商旅费用等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平台触网上线、开拓市场,对首年度参与相应合作活动的平台投入费用给予5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