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版   用户中心  欢迎来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6-02  访问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办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全国第21个、我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全面集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的共识、智慧和力量,助力提升全区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紧扣"_个专题",抓实"两个重点",开展"八大活动".

(一)紧扣"一个专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组织一次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各相关科室(单位)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全区住建系统各层各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二是开展专题宣讲。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各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带头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职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

三是组织在线学习。全区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通过"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持续深化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五十项检查重点、八十项具体工作和九十二条检查重点内容宣传贯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江苏省五十项检查重点、扬州市八十项具体工作、全区九十二条检查重点内容和区住建局三十三条重点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专家入企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推动企业深刻领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开展"八大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相关科室(单位)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全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燃气安全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是开展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房屋、桥梁隧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贯穿全年。各相关科室(单)要在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的基础上,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度挖掘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深度宣传。

五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一是以点带面打造示范样板,以抓好试点工作为牵引,真正发挥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建好用好平台载体,分类推动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创新运用文艺演出、专家访谈、知识竞赛、科普直播等形式,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三是深化住建系统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组织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住建系统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自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是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技能,积极组织、参与综合性应急演练,指导相关行业企业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工地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参加省第三届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聚焦生活中的危化品安全常识,普及危化品安全知识,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法律知识和应急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应急法治安全素养和对危险化学品科学认知水平。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激励。进一步加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桥梁隧道、地下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公众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是开展各具特色专题活动。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小课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等各具行业和地区特色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重点。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是强化氛围营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物业广告栏、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活动信息。6月28日前报送本行业领域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徐生华(局705室);联系电话:80803856(工作时间),手机:13952707043(非工作时间),电子邮箱:26655385840qq.com.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