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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为市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类)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25  访问量: 


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类)。根据《关于开展扬州市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类)评选表彰的通知》,我区推荐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4个。

经区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我区推荐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表彰

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都区应急管理局、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表彰

褚拥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梅晓栋(区消防救援大队)、赵学文(樊川镇)、杨嵘(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553306。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