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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扬州文旅行业纾困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来源:江都区文体旅局  发布日期: 2022-04-30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支持扬州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的四项措施》(扬文广旅发2022﹞96 号)精神,用好 2022年度扬州文旅纾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专项资金以普惠为原则,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A演出经纪机构、小剧场、特色旅游饭店等文旅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促进行业恢复发展。

二、纾困条件及标准 具体见各类纾困细则。三、资金使用方向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各类市场主体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防疫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支出。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企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求,按期提供登记表、信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规定使用纾困资金,及时向各县市、区、功能区文旅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2、各县(市、区)、功能区文旅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并通知到位。收集、汇总企业(单位登记表、信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台账。作为申报主体,于 2022 5 20日前将企业资料、纾困企业分类汇总表、申报情况说明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按条线报至市局相关处室。市局资金下达后,及时将专项资金发放到位。督促企业(单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及时跟踪、 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于 2022 12 15日前向市文广旅局相关处室报送资金使用工作总结。自觉接受市纪委、市审计局等部门专项审计。

3、市文广旅局:按条线对各县(市、区)、功能区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局党委研究审定、公示后,下达资金至各县

市、区、功能区文旅部门。及时了解县市、区、功能 区资金发放情况,督查资金使用。

五、联系方式

市文广旅局地址:秋雨东路 29 号

纾困类别

市文广旅局责任处室

联系电话

旅游景区

资源开发处

87370560

旅行社

市场管理处

80989281

特色旅游饭店

演出经纪机构

小剧场

艺术处

80989271